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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想……”叶崇佳说,“哥哥结婚前一天的单身派对?那天我记得就是在盘山会办的,那时候我和小妹一块从美国回来,那时候我俩还念大四呢吗?”
叶崇和笑了起来:“没错!你那时候天天就想着找论文代写,一点不务正业!”
“你没找吗?”叶崇佳毫不客气地将了她一军,“少来五十步笑百步,说什么参考,让人家教你了半个月。”
他越说越兴奋:“那时候我们在春桃町的花园里看花喝酒,我还记得呢,可不是这种纯饮,是各种东西兑到一块,一杯下去,我脑袋都晕了。”
“剩下的我说!”叶崇和赶紧抢话,“那天我和你买了好多好多烟花,打算喝了两杯之后再放,想点的时候,怎么也对不准引线,你手里拿着个打火机,一屁股就摔倒地上了!还是我点着的呢,那个烟花叫什么银尾飞天鼠,点起来跟导弹似的,叶崇佳你还记得吗,你连滚带爬地想要起来先跟哥邀功,结果一看——”
威士忌是烈酒,两人颊边都浮出一片红色,哈哈地笑起来:“哥哥抱着大姐正哭呢!”
叶崇仁本来想恼羞成怒,但是这酒太烈了,他无知无觉地笑了。
“到底为什么哭啊?”叶崇和问道,“哥哥不说,大姐也不说,怎么,哥是激动哭的?”
“结个婚我至于激动哭吗?”叶崇仁不满道,“别打听了,有什么好奇的。”
他看了姐姐一眼,叶崇静也微微笑了,垂着眼睛,望着玻璃杯里琥珀色的酒液,仿佛和他一样回忆起了六年前的事情。
那时候他大学毕业两年,正跟着天顺的首席运营官王悟学习,妈妈终于还是和叶焕章离婚了,他当然没走,他留在天顺,天旋地转地和王悟做项目。
那段时间他压力大到胖了三十斤,每天去天顺中心下面的咖啡厅买蛋糕,他觉得自己和当时那个前台服务生就是偶像剧《爱上琉璃苣女孩》,他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呢,小姑娘叫做朱歆,愿望就是做公司白领,在寸土寸金的京城租一个好一点的卧室。
只有叶崇静知道这件事,那时候她已经不在何英丽手下,成功转到了爸爸的手下历练,每天和他一样出入天顺。姐姐委婉地提醒他要注意身体健康,也要把恋爱藏得好一点。可是他还是想把朱歆聘到天顺来做文员,姐姐不动声色地把简历打回去了,他为此还跟姐姐大吵了一架,他现在想,估计这件事就是被爸爸发现的导火索吧,害得姐姐还被文件夹摔到了脸上。
之后就没什么好说的,他去相亲,对方是做纺织品的自然集团的小姐,双方都捏着鼻子看待彼此,最终女方提出一个条件,要他减到正常体重。
叶崇仁知道,自己那时候大概和猪确实也没什么分别。只不过那时候他很开心,觉得朱歆也是一只小“猪”。朱歆直到和自己分手都不知道他是天顺集团的公子,他觉得这是个偶像剧一样的惊喜,必须得藏到最后才行的。
单身派对上他喝多了,昏天黑地地被叶崇静扶住,大姐的手很烫,他想起刚来叶家的时候,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忽然多出了一个姐姐,他特别高兴。
姐姐上的是寄宿小学,每周末才能回来,他巴巴地等姐姐回来和他一起玩,姐姐不厌其烦地和他玩捉迷藏,他笨得只知道躲在柜子里和窗帘后,姐姐却很会躲,他找不到姐姐,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吓得直哭,姐姐就从藏身处出来,一边笑,一边拉住他的手。
妈妈对姐姐很好,有时候甚至好得谨小慎微,姐姐对妈妈也很好,但是姐姐从来不和自己一样,叫妈妈一声妈妈。
他直到懂事了才朦胧地知道,自己妈妈或许是所谓的“小三”。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妈妈到底是不是心甘情愿做的第三者,他猜想应该不是,因为如果是的话,妈妈绝对不会头也不回地就离开叶家的。
崇和和崇佳简直是一对混世魔王,等她俩爱玩捉迷藏的年纪时,自己早失去了兴趣。只有初中的叶崇静依然微笑着,很不厌其烦地忍受她俩的胡闹,耍赖,陪她俩玩这种愚蠢的游戏,到最后害得自己也不得不加入。
他一直觉得丽宫花园那座老别墅才是自己真正的家,那时候自己是一个很年轻的,毫无烦恼的叶崇仁,他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多完整的家。
叶崇仁似乎感觉到那天手掌心里的热感,他又喝了一杯威士忌,脑海里跟那天一样,天昏地暗地播着走马灯,他记得他搂住叶崇静嚎啕大哭,爸爸在餐桌上讲叶崇静笑话的情景历历在目,所有人都在笑,笑姐姐的性取向,笑她的爱情如此廉价,五百万人家就毫不留情地抛弃了她,简直是丢叶家的脸。
他嚎啕大哭:“姐姐,我不想、不想结婚,我是废物,我是畜生,对不起你,我对不起她,我对不起妈妈对不起所有人。我想和你一样和她私奔,我对不起你,我不该把她的简历投到天顺来的,我对不起你啊!”
姐姐轻轻地顺着他的脊背,很轻地对他说:“没关系的,崇仁,别把事情想得那么坏,好好对你将来的妻子,事情会变得越来越好的,好吗?”
他浑身发抖,欢呼声中,他在一片朦胧中看到弟弟妹妹点的烟花放向了空中,一道一道的银光,像雷霆一样劈过他的眼前,他倏然回神,突然之间,意识到现在已经是那么多年之后了。
叶崇仁迷迷糊糊地,又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一杯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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