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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书?”四号微微一愣,点了点头:“这是个好办法。”
“不为钱的话写写可以打发一下时间。”我叹了口气,想起年少时的意气勃发,认为自己才高八斗,是天生文坛巨匠:“我以前想过成为一个女作家,但是别人都说码字简直不是人干的活。我还不信,写了三四万字就放弃了。我隔壁是写诗歌的,现在都快穷得要饭了,幸好我弃暗投明,觉悟得早。”现实就是现实,每个人都为五斗米折腰。现在工资虽然少,但至少能糊口。别了,我的文学梦!
见四号略有所思的模样,我问了:“你来地球后没回去过吗,回你的星球?”
四号轻叹一声,有了许多惆怅:“应该早就爆炸了,再说飞船都不知道去哪里,大约埋在喜马拉雅山或者埃及的撒哈拉沙漠里变成废铁,所以我们在地球上定居了下来。”
“那么再去弄一架!”我兴致勃勃提议着:“有很多外星人就证明地球以外有很多适合生存的星球,地球旅游腻了,可以到外星球去旅游呀!”
四号淡漠的眼神突然有了丝活力,仿佛看到了新的方向,点了点头:“这是个好办法。”
我越说越带劲,连手都不由自主的做着手势,兴奋异常:“飞行期间可能需要等待很长时间,那么正好写书。说不定你可以成为一个宇宙作家,走到哪里写到哪里,成为宇宙徐霞客、马可波罗!写一篇《地球现实历史》或者《地球一千五百年见闻录》,然后再写《宇宙游记》,将每个到达的星球,哪里有哪些食物,需要注意点什么,风土人情全部写下来,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吗?我想足够你开开心心的再混个一千多年,每天都有事情做,随时都会碰上新奇的事情。”
正文
四号看着我手舞足蹈,就象一个经历过所有风霜雪雨的老人,看着一个满是想象力正在喋喋不休的小孩子。
“你的想法可真多。”他终于展开了笑容,手慢慢伸了过来,扶上了我的脸颊,眼眸仿佛能在昏暗的灯光下发出亮光来,他轻声问:“到时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
好漂亮。。。我呆呆地点了点头,但嘴里喃喃道:“可我的寿命没有那么长,也许刚把银河系逛完,我就先咽气了!你要为我举办太空葬礼,我还是希望死在地球上,最好死在家里,那才符合中国人寿终正寝的思想。”
对于我的奇奇怪怪的言论,四号笑了起来,他上下看了看我,好象在打量着我,然后站了起来:“已经晚了,我送你回家。”
四号抱着我又越过了围墙,正好有一个路人看到。这个四十多岁大叔看来是刚从棋牌室打好一轮麻将出来,穿着一条白色还带着洞洞的背心,露出白花花的虚弱肥肉。十元一条的平角裤下,毛茸茸的肥腿汲着地摊超市里五元十元一双的拖鞋。这种拖鞋价廉质量也次,已经有些地方开裂了,脏得让原本的深蓝色变成了暗蓝色,大约不想洗了,反正没多久会彻底报废、扔进垃圾桶。身上满是烟味,一只手提着一个白色半透明食品袋,里面装着小馄饨或者烤鸭之类的夜宵,另一只手拎着一瓶冰镇的,绿玻璃瓶上还冒有水珠的啤酒。这种人可以说在市井中,触目常见。
他愣愣地看着我们俩,我索性也盯着他看,故意问:“怎么了,是不是你喝醉了?”
这个大叔也有意思,瞪着眼嘴里嘟囔着:“我还没喝呢,怎么看到你们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从四号手臂里出来,用更诧异的目光看着他:“你掉一个给我们看看。以后少喝点酒,看来酒精麻痹神经造成幻觉了!”
四号抿嘴微笑着,拉起我的手,往刚才来的商业街走去。
四号有车,是辆七成新的二手国产车,貌不惊人、性能不错。看来四号也是为了避嫌,只有一号才那么嚣张地开着限量版跑车到处显眼,这样的好车大约连交警都会多看几眼,万一有个违章,立即拦下抄条子。
坐在车里,我又想起三号,这个美丽到惊世骇俗,真实外表却又吓得死地球人,而内心却又温柔善良,贪吃可爱、需要拥抱的大虫子。
我的眼眶又一次红润了,也许应该回家去厨房翻出几只本地黑色大蠊、在办公室挖出几只德国小蠊。然后忍着恶心与恐惧,在短时间内突击强化练习,做到敢将蟑螂碰在手上,放在肩上,当做宠物养,还亲密的称呼它们一个叫“小强”一个叫“大强”,还有两只叫“喜强强”和“美强强”,这些另类宠物生下一大串后代,雌的全叫“小红”,雄的叫“小灰”。但是最终跟三号这只大虫子行夫妻之道,周公之礼。。。我实在没这个勇气!
“我听说了你跟三号的事了。”四号开着车看了我一眼:“选择是对的,虽然所有人都觉得可惜,但现实就是现实。其实还有种方法,他是脑外科医生,可以将你的触觉视觉神经挑断。。。”
我忍住眼泪微微一笑:“他不会这样做的,他是个好人!”就连我说安眠药他都不肯,怎么可能做出伤害我大脑神经的事。
快下车时,四号对着我微笑着,此时他全身放松着,扶方向盘的姿势就象扶着皇冠,高贵而典雅:“今天我很高兴,谢谢!”
“我才应该说谢谢的,谢谢送我回家。今天我也很开心,你也早点回去休息。”我下了车后,看着四号的车离开。
回到了家里,我发了条短消息给四号,说明已经到家了。不知不觉中,我养成了回家发短信报平安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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