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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男人的眼神始终追随着那块表,垂涎又贪婪。
然而看到戚昼随随便便就能把它踩裂,听他道,“就算丢给狗,我也不会便宜你这种人……”
我这种人?
我是哪种人?
这种戳男人底线的轻蔑语气狠狠扎到了男人的自尊心,男人胸腔里的不甘跟嫉恨如同溃堤的潮水般瞬间爆发,“够了!”
红点抖来抖去,可见男人现在情绪很不稳定。
“你们这群高高在的公子哥根本就不懂我这种小市民的苦!”
凭什么他要为了生存辛苦工作,而有的人好吃懒做恶贯满盈却可以一辈子吃穿不愁?
凭什么他要起早贪黑的工作,跟只哈巴狗一样去讨好别人,给老板当牛做马还要被骂成狗?
凭什么他努力一辈子都买不到的房子别人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直接踩碎!
凭什么?!!!
就因为他们是富豪的儿子,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
这一点都不公平!!!
男人情绪激动到眼眶充满了红血丝,红点继续抖啊抖。
申匡正给简夭夭通风报信,“有人来了。”
就在男人精神要崩溃之际,从背后猛地传来一股大力,他手腕一疼,手里的枪就被人踹飞,他立马反应过来,想去抽别在腰间的瑞士刀,可手还没放去,脸颊处就传来了冰凉的触感,有人拿刀拍打他的脸,“啧,就你这样的,我一拳能打十个。”
老王呼哧呼哧的跑过来,趁着庄邢把男人制服的时候,掏出手·铐来把人反扣住。
戚昼早在故意刺激男人时就已经发现了藏在树后的庄邢,虽然两个人是第一次见,但戚昼却从这小子狼崽子样的眼中看到了狠厉,于是才决定吸引男人的注意力,让庄邢有机可趁。
一下逮捕了两个嫌疑人,戚昼跟老王满载而归,庄邢来时是蹭的警车,现在正好也帮着把两个人一起运回去,戚父看了眼庄邢,对戚昼嘱咐,“等忙完了请他来家里吃顿饭。”
——
“人都走了你还在看,”戚梵认出了庄邢,“次在烧烤店,你是不是就是出去找过这男的了?”
“昂,”简夭夭没什么好隐瞒的,然后在戚父跟戚梵看过来的时候摸了摸下巴,“爸,你说这个人怎么样?”
戚梵表情立马变微妙了,戚父也被简夭夭这单刀直入的给哽了下,“你……什么意思啊?”
戚梵在旁边插嘴,“你不会是看人家了吧,虽然我承认他是挺帅的,是那种不正经的帅,痞子气很足,一点都比不霍大哥,霍大哥那可是世界最优秀的姐夫!”
戚父闻言就抽了抽嘴角,训儿子,“什么叫最优秀的姐夫,不会说就别说话。”
说的就像是他家闺女要娶个三宫六院回来似的。
简夭夭笑眯眯的道,“你们都想哪里去了呀,我的意思是我要给他投资,我瞧着这人可是个潜力股啊。”
何止是潜力股,这可是这个世界的男主啊!
这要是让男主给自己打工,那不是得数钱数到手抽筋?
当然了,简夭夭认真的想,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这是心理满足性的问题!
自己的“手下”以后要是成长到跟她家男票那样的高度,多有面啊!
当然了,这本书里的男主跟“反派”其实也没多大的戏份,男主大多围绕着女主跟自己的事业开始,至于“反派”霍总呢。
这么说吧。
男主还是个穷光蛋的时候,“反派”就已经是牛逼哄哄的大人物了。
在男主一步步成长为牛逼哄哄的大人物时,“反派”因为自己的偏执跟喜怒无常已经成为了商业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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