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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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5章(第1页)

虽然有了准备和计划,但古争没打算立刻就走,毕竟这个洪荒对他来说十分的陌生,他现在连自己在哪都不知道,盲目的乱走,等于是向危险靠近。

古争的准备,一是食物,二就是自己的修炼。

既然要走了,还不知道走到哪,食物必不可少,他现在可不是有着翻天倒海能力的准圣,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两岁模样的孩子,这样的他别说在洪荒里去找有人居住的地方,哪怕随意走走都很危险。

有了充足的食物,就意味他不用冒险去寻找食物,这样可以多一些安全。

储备食物,将餮仙仙诀的修炼继续增强,多一分力量,就多一分在这里生存的根本,接下来的时间古争每天除了捕鱼就是修炼,除了自己吃的外,剩下的都晒成了鱼干。

不仅仅是鱼,在有了一定力量之后,他还进了远处的树林内,摘了一些果子,林子里果然有一些危险,但都不大,现在来看,这个小湖周围还是很安静,对很多动物来说,这里其实就是一片乐土。

就这样又过了十天,古争才拉着饕离开这片小湖。

算上之前的时间,古争成为餮仙已经十几天了,餮仙仙诀目前已经稳定在第一层的两成左右,手上的力量不说能开山劈石,至少打破一层树皮是完全没问题了,负重能力也增强了不少,百十斤的鱼干全在他的身上,都没有感觉到多重。

还有饕,他的修炼也入了门,对自己的力量还不大会运用,但比起一开始手无缚鸡之力是强了太多,他们两个别看小,一般的成年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就是修炼者的优势。

“走吧!”

用一张鹿皮包住所有的鱼干,背在身上的古争,伸手拉着饕,两人在一个早上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离开了这片生活了十几天的小湖,饕走的时候还不断回头,似乎很是留恋这里。

古争背着东西,饕也没闲着,他背的东西轻一些,但更大,是一包野果和干果。

进了林子之后,古争就想办法多找一些能储存的干果,用来改善伙食,那只鹿皮就是他在林子里捕获的一只小鹿,为了吃上鹿肉,古争足足用了两个时辰才钻木取火成功,这还是他有了力量之后的结果,要是一开始,他根本做不到。

钻木取火,听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并没那么简单,要是没有技巧,只凭蛮力,普通的成年男子根本钻不出火来,除非有更强的力量,还能持久,才能做到。

三天之后,古争两人只走过了一个山,不是两人的速度慢,而是这一块实在是太大了,按照古争自己的估算,他和饕的行走的速度大概在每个时辰十五公里左右,比地球上很多普通人走的都快了,而且除了吃东西几乎都不停,这三天时间,差不多走了两百公里。

要是在地球,三天时间他们都能穿过几个市了,很可惜这是在洪荒,三天的时间,只是翻过了一座山,洪荒的山本来就大。

让古争兴奋的是,这座山反过之后,居然是一片草原,草原都是平地,既然是平地,就有可能生活着人类,很多人都愿意生活在平原之上,而之后的洪荒,人类所在的城池,几乎都是在平原地带,很少有建在山上的。

“鹿,鹿!”

这天走了不到半天,饕突然指着远处喊了起来,这些天古争除了教他修炼外,还教他说话,饕的学习能力很强,虽然很多话还表达不明白,但一些简单的语句已经会说了,比如吃饭,撒尿等等。

“那不是鹿,是马!”

古争眼睛则亮了起来,远处居然有一群野马,饕只见过鹿,还是古争上次杀死后拖回去的,他对鹿肉很是怀念,很可惜,鹿肉都被他们吃光了,现在已经没了。

马,哪怕是野马,只要驯服了,都能代步,骑着马行走,总比两人步行要好的多,而且速度还能比他们走着稍快一些。

“你在这等着,不要乱走!”

悄悄靠近一点,古争把饕安顿好,自己则向远处的马跑去,这里的草很高,差不多接近一米,而他的身高还不足一米,草原很好的将他掩饰住,这会距离远也不用担心惊动那些马群,所以古争干脆跑过去。

离马群还有几百米的时候,古争这才改跑为走,小心的向马群靠近。

还有百米的时候,马群突然骚动了起来,古争急忙压低身子,心里还在懊恼,还有那么远这些马群居然就被惊住了,看样子想抓一匹来驯服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马群骚动,但并没有跑,只是中间的马都在向两旁走,很快,一匹又高又大的白马出现在马群之中,它高昂着头,就站立在马群中央,周围的马全都低着脑袋。

“马王,还是白色的马王!”

古争的失望迅速消失,反而更兴奋了,原来马群的骚动并不是发现了自己,而是马王来了,马群和狼群猴群一样,也有自己的头,这个头就是马王。

能做马王,那肯定是这群马之中最强的存在,这样的马如果驯服了,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要比普通的野马强,而且他和饕两个孩子,只要这一匹马就够了。

有了马王,古争的目标不在是那些普通的马,不过捕猎马王的难度会更高,马王在整个马群的中央,靠近很难,更何况捕猎马王和捕猎普通马不一样,捕猎普通的马,其他马会四散而逃,而捕猎马王,这些马不会跑,还会营救马王。

虽然难,但古争并没放弃,毕竟马王的好处更多,有这匹马王在,只要不遇到修炼者,哪怕遇到一些厉害的猛兽,他和饕也能跑掉。

鸿钧道祖之前说过,现在是洪荒初期,洪荒初期的时候,根本没那么多修炼者,更何况洪荒非常的大,分散下来会更少。

洪荒的大,古争可是深有体会,当初他一路飞行穿梭四大部洲,用的时间可是非常长,那可是飞行,而且是速度非常快的飞行,换成地面上,哪怕有马王,百年时光也别想走过一个部洲,甚至是千年。

蜀中龙庭传  大佬的团宠后援团  我梦幻中的三国网游  快穿之全能大佬是富婆  月晕知风础润知雨  医品王妃腹黑宠  从女团感谢祭开始制霸  全球异变:没异能的我自己写功法  修仙:从心动大律师开始  霍格沃茨的变形术教授总要搞事情  特种兵:杀入狼牙开始  空间穿越:侯门弃女奋斗记  禅城医女  重生崛起时代  终级系列:我,十二时空幕后大佬  武道凌云  剑来  国民老公:三句话,我花了亿点点  梦回最初你安好  嫡妹非要换亲,送我当上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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