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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庭一副失望的样子,顶着一张一本正经的俊脸,故意叹气叹出声来给林微染听,说:“行吧!”
他又跟林微染说住在这里不要拘谨,有什么需要的一定要跟自已说。
毕竟就是因为十几岁下乡那会儿碰到了林微染,觉得这养孩子也忒有意思了,这才接连过继,收养了一儿一女。
他本来还想着,时间一长,他也就不会那么惦记林微染了,可之后却总觉得去养林微染,养这孩子总让他觉得差那么一点儿意思。
不如林微染可爱。
为什么总喜欢对他板着一张小脸儿,欺负她的时候一声不吭的,但是生气的话,男生上大半个月。
不管他怎么道歉,怎么用东西哄都不好使,等到林微染自已气完了,这才是人一样的给沈庭一个表示。
沈庭可能也是把林微染当成是一个小孩子,所以在她的跟前是个没出息,每次这个小丫头一主动表示那么一点儿跟他好的机会,他就屁颠屁颠的朝着林微染过去了。
可他从那么多年之后,这总惦记人家的闺女,好像确实有点儿不合适。
他甚至想过回乡下去看一下林微染,可林微染应该上小学了吧,应该上初中了,长成一个大姑娘了吧?
日子越长,就越来越不合适。
在家里头已经有了一对儿女,你的儿女都拒他,怕他,要不也是觉得有点儿孤独了,想起了之前随口提的那一句以后要上猫给他当儿媳妇。
结果这总觉得不合适不合适的,这林微染一过来,进来……
这是被林微染她爸,自已那乡下老哥知道那,那老哥能直接一铁锹拍的他头破血流。
林微染想要一支笔,沈庭把自已刚才用的那一支钢笔给了她,又随口说:“你来了沈叔叔也没能送你一个礼物,这钢笔送你。”
上一世,林微染为生活,还有自已的伤痛奔波,也做过很多工作,人家当佣人的时候,有钱人家也去过。
她能看出来,沈庭的这个钢笔很贵,好像是一个外国牌子的,在最近这个年代,差不多都要有五六千块钱了。
在这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只有30~50块钱,仅仅只是个万元户就十分了不得的年代,几千块钱一支的钢笔是什么概念,可想而知。
沈庭随口给了她,也没有说什么,林微染就直接拿来用了。
在书上写了几个字之后,林微染还觉得很新奇,看了看笔尖说:“沈叔叔,这钢笔真好用。”
沈庭心想,他才只有一支的钢笔,签重要文件的时候都是用这支钢笔,让他几乎是随身带着的钢笔,能不好用吗。
他又从笔筒里头拿了一支钢笔,继续将刚才写了一半的字写全了,“好用就行。”
两个人胳膊肘挨着胳膊肘,沈庭心不在焉的多看了她几眼,还说了一句“要是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问问我,我高中的英语还不至于全忘了。”
结果他们虽然有时很是苦恼的样子,让还是一直自已思考,也没有问他,不过总是思考一下,就想到了解决办法一样。
沈庭这才终于不管她了,彻底投入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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