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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都知道,这六个人,隶属于苍茫少主,天云岚。
雁丘位于东北,苍茫紧连地处北荒,常年飞雪漫天,雪山顶上设了个神坛,按惯例,主事人除却一些例行事宜,是不得离开神坛的。
天云岚是将这惯例贯彻成了规矩的人。除了每年四月的时天府求学,他从未离开过神坛半步。日夜与祭文与风雪相伴,年纪轻轻就一头华发,天九荒时常传这位天云少主已进入臻境,只差坐地飞升。
晋重华道:“他不会离开祭坛,也不会做这些无聊事。”
他说的极为笃定。
慕容醒和高枕风不在阮重笙当然知道——他本来就只是来测天云歌底细。可惜这一趟跑空了。
阮重笙遗憾道:“那就叨扰了。”
“哎!”罗夫人叫住他,“天云公子把这个留给了小女玩耍。”
她摊开手掌,躺着一枚小小的铜钱。
就是一文钱。
阮重笙拿起来端详,只不过背后刻着一个小小的“天云”,像一个标记。
罗夫人道:“这些仙家东西,小囡恐怕承不住。天云公子曾提过在金陵有个阮姓朋友,应该就是公子吧?那就由公子代为保管才好。”
相当于把一个烫手山芋甩出去?
阮重笙轻轻嗤了一声,看着罗夫人这张脸,觉得有点不舒服。
大概是替浅朱不值。
她提起女儿的时候,神情是做不了假的关切与爱护。就像无数普通母亲一样,把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当做珍宝,放在心尖尖上疼爱。
可是这份疼爱没摊匀,不曾施舍给她第一个女儿。大概对于一个有如意郎君,有三个儿女,还有微弱灵息驻颜的贵夫人来说,一个抛夫弃子的证据,一个象征她不光彩过去的,已经沦落风尘多年的女儿,也是不值得认的了吧。
糟蹋了那用来浇愁的酒。
“夫人。”阮重笙也将一物交给她,“有人托我转交。”
阮重笙有阮家人的身份,其实比这个信物不知好用多少。浅朱不是不知道,可能只是觉得,这东西留着是真的没有意义了,随手赠出,再被随手扔在哪个犄角旮沓就是最好不过的结局。
只是阮重笙觉得,还是要物归原主。
为何把一个小荷包当做信物?
因为这是当时京都富贵梦里,美丽温婉的母亲一针一线绣给小女儿的东西。
“这是给囡囡的。”母亲抚摸着女儿的垂髫,“我们囡囡已经七岁啦。”
哪怕九岁开始的流离坎坷,哪怕后来得知母亲离开真相,浅朱从来没有抛下过这个小小的,绣工拙劣简陋的荷包。
罗夫人颤抖着嘴唇。终成痛哭:“我……对不起她。”
阮重笙点头,“夫人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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